本报讯记者从近日召开的流感信息交流会上获悉,我国已开始建立全国性的流感监测系统,今后5年将建立约20个流感监测点。目前流感监测工作已在北京、广东、广西、黑龙江、湖北、河南、云南及深圳、武汉、上海等8个省、市的11个监测点开展。流感监测工作定于每年5月和10月进行两次全国流感信息发布,并在必要时发布流感公告。
据国家流感中心、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郭元吉教授介绍,中国是公认的流感流行中心,在全球流感监测工作中起到先锋作用。目前为止,流感监测仍是控制和预防流感的关键措施。尽管流感在我国不是法定登记报告的传染病,但我国仍已将其定为“十五”期间重点防治的传染病。
由卫生部疾病控制司统一领导,中国预防科学研究院组织的中国流感监测系统,将了解中国不同地区流感流行和病毒变异特征,对流感爆发或流行进行早期预警。对分离毒株进行最后鉴定和分析,并在每年推荐中国流感代表性毒株。
据了解,流感监测的内容包括流行病学监测、病毒监测和血清学监测。省或市流感监测点必须选择综合医院或儿童医院作为监测单位,每天记录急性呼吸道疾病门诊病例数并每月报国家流感中心。流行病学监测还将密切注意家禽和家禽中的流感流行情况,必要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资料收集工作。病毒监测将对有流行病学意义的新变异,特别是造成流行的病毒株,送至国家流感中心作最后鉴定,然后上报预防医学科学院和世界卫生组织。每年8月和次年3月,所有监测点应从不同年龄组的正常人群中收集血清进行流感病毒抗体检测,检测结果应在当年9月中旬和次年的4月中以前报告给国家流感中心。